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关于下发《国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5-17

各研究室(中心、工厂、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科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国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2016418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国内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科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所国内公务接待行为。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所内各部门接待国内相关单位以及个人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所、各部门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与异地单位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 

  第二章 对口接待 

  第五条 上下级、同级、异地之间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没有对口接待部门的,根据来访单位性质和公务活动内容,由综合办公室明确接待部门,视工作需要安排相关分管所领导参加。 

  第三章 支出范围与接待标准 

  第六条 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工作餐费、交通费等,原则上不列支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 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国家、中科院和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控制在“三公经费”预算范围内,科研项目接待费用应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在定点饭店或所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一般以普通标准间为主,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遵循节俭原则,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用餐,一般安排工作餐,公务招待用餐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每天150元以内。确因工作需要,接待部门通过事先审批后可安排一次宴请,宴请用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300元。 

  第九条 严格控制接待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一般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条 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品和纪念品。确因工作需要,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批可赠送反映我所科技成果与文化的展示品,但严格控制价格和数量,且每份价格不超过100元。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四章 经费审批与报销管理 

  第十二条 国内公务接待费用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单独列示,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三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部门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人数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四条 使用公共运行经费列支的国内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院核定的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招待费不得超过年初核准的接待费指标。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事前审批制度,接待费在500元及其以上须接待部门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表1;公务宴请须接待部门填写《公务宴请接待审批表》(见附表2),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 接待活动要从严把关,从紧控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公务接待报销需执行签字制度。 

  用餐审批权限,一般公务接待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宴请由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所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第十七条 实行公务卡报销结算制度,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因特殊情况,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 进行公务接待费报销时应按照相应审批制度附带原始发票、公务卡签购单、公务接待清单或公务宴请接待审批表。 

  第十九条 所内部接待食堂应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加强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 

  第五章 接待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条 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部门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注重实际效果,不得搞形式主义。 

  第二十一条 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各部门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来访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要求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等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 

  第二十四条 所纪委、纪监审办公室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的监督,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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