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来源: 时间:2015-04-24

  一、复试原则 

   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院发招字[2013]125号)的精神,认真做好复试工作。规范和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及外语听说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从而选拔优秀合格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最低分数线:英语入学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业务课1、业务课2均不低于60分。 

  三、复试考生的分组 

  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四、复试内容 

  1. 业务能力测试 

  2.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以上两项以面试形式进行。 

  3. 综合素质与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科研、社会实践等;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复试程序 

  1.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 体检; 

  3.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 综合面试。 

  六、复试评分规则 

  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公开招考类: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占90%(其中报考导师评分占40%,面试小组评分占60%),英语听力口语占10% 

  硕博连读类:转博考核成绩由复试成绩(50%)与硕士学位课程成绩(50%)组成,复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同公开招考类。 

  七、其他 

  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复试通知及复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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