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0号)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院发招字〔2005〕41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复试工作。规范和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及外语听说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从而选拔优秀合格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
英语入学考试成绩不低于56分,业务课1和业务课2均不低于60分。
三、复试考生的分组
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四、复试内容
1. 业务能力测试;
2.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以上两项以面试形式进行。
3. 综合素质与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科研、社会实践等;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五、复试程序
1.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 体检(初试时已进行);
3.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 综合面试。
六、复试评分规则
复试成绩为100%。
七、其他
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复试通知及复试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