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04-09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关于做好2012年度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2012届全脱产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在职研究生和延期、定向、委培、联合培养研究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我所按照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确定优秀毕业生名额。

三、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应符合《研究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的评选办法》中规定的“奖学金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由班长组织班级学生进行初评工作,推荐产生上优秀毕业生初步候选人名单。由各班长通知相关同学完成《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的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登记表交研究生部审核。

登记表内所填写内容须客观真实,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次获奖资格,追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二)由研究生部结合平时对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的了解,对上述推荐人选及其他学生进行审核、讨论,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差额打分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名单,报所领导批准。

所优秀毕业生评奖组主要由所内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薛永祺

成 员:陆卫、吴亦农、汤心溢、张恕明、陈福春、李向阳、

杨建荣、汪骏发

五、奖励办法

(一)根据评出的优秀毕业生考核结果排列顺序,依次推荐申报“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毕业生”;申报“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填写《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其余授予“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将有关获奖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

(二)对经推荐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上海市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将有关获奖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

(三)对经推荐并由中科院研究生院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将授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四)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未能按时取得学位或者未能按时毕业的研究生,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资格。

六、其 它

本通知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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