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12月上海技物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22-01-27

   202111-12月,中科院上海技物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现公布《中科院上海技物所202111-12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111-12,我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以及中国科学院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作为上海技物所科学传播工作八项内容之一,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所领导的高度重视。由所领导、研究室负责人、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上海技物所科学传播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健全机制。我所为加强和规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依照党和国家相关法规以及中科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结合所中心工作,制定了《上海技物所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上海技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上海技物所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形成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

  二、信息公开信息情况

  2021111日至1231日,通过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1条,所微信主动公开信息17条,内容涵盖单位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单位机构设置、发展规划、科技研究、人事人才、国际合作、科学传播、学术出版物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111日至1231,上海技物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111-12,我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11-12,上海技物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后续,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中科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相关科技进展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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