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科院党组和上海分院党组的要求和部署,11月30日下午,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本着层层分解、责任落实的原则,技物所党委书记郭英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海梅主持签订仪式。
责任书明确,党支部书记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及本所有关党风廉政的制度和规定,按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和检查本部门党风党纪状况,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召集和主持本部门党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党支部(总支)战斗堡垒和监督保证作用,加强对党员及干部的组织监督,协助查处本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协助党支部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制度和各项规定,经常对下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教育。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的政风和干部廉洁自律状况。对本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技物所党委、纪委希望通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维护改革稳定大局,推进研究所创新发展。
签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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