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各研究室(中心)、职能部门:
根据《上海技物所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沪技物科字〔2020〕11号),现启动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所在岗职工及在读研究生因工作(学习)需要,计划于2026年度开展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任务,主要包括: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科研仪器调试验收、科技展览(竞赛)等活动。
二、申报原则
1. 贯彻落实国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市相关工作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以实质性任务为导向,严格执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要求,做好出访前、出访过程中和出访后的全流程管理,确保出访成效。
2. 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计划总量控制,遵循“无计划,不出行”的原则。只有经过申报并获得院国际合作局审核通过的计划方可执行,未报备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3. 本次申报针对2026年度境外执行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无需申报,但需按规定在参加线上会议前完成申报审批流程。
4. 如有多个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请逐项详细填报。出访任务需明确具体事项,包括交流形式、会议名称、研究项目或访问对象等内容。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好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确保出访计划表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经费课题号有出访预算。
2. 在读研究生短期出国交流计划申报,需征得导师同意(联合培养研究生申报计划,须经学籍所在单位(高校)所属学院书面同意)。填报时请勿修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3. 请于12月5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纸质版出访计划表报送科研计划处(电子版以“部门+2026出访计划表”命名发送至xinyike@mail.sitp.ac.cn)。
联系人:柯昕逸 分机:1012 仲志磊 分机:1955
附件:《出访计划表》(模板)
科研计划处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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