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科院上海技物所党委关于评选和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5-21

各研究室(中心、工厂、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激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推进所“一三五”规划的实施,促进所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所2011-2012年度先进文明部门、班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研究室(中心、工厂、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班组。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部门评选条件

1.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完成科研、管理、支撑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和管理目标,成效突出。

2.部门党政班子团结合力,作风务实,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重视内部建设,运行规范高效。

3.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好,岗位创新热情高。积极主动关心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部门凝聚力强。

4.重视安全保密和质量工作。无安全保密、质量等重大事故,无职工违法违纪问题。

(二)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班组成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认真完成科研、管理、支撑和服务等工作,成绩突出。

2.重视流程优化和岗位创新,发挥集体智慧,具有较强解决工作难题的攻关能力。

3.遵守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保密和质量事故,无职工违纪违规问题。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数量

先进文明部门5个,先进文明班组10个。

(二)评选程序

1.先进文明部门、先进文明班组由各部门依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和申报。

2.由所创新文化建设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及近两年考核情况,进行初评提出建议名单,党委会讨论通过,经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并公示后正式确定。

3.对评选出的部门、班组将分别授予所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党政组织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部门创新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的抓手。

2.坚持实事求是,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成绩显著、职工认可的先进典型评选上来,达到弘扬先进、营造氛围、激励带动作用,促进各项工作。

3.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特色明显,内容真实,文字一般不超过500字。

请各部门于6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上报所综合办公室。E-mail:wuyingjun@mail.sitp. ac.cn

联系人:吴英俊   联系电话:1397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