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教育需求梳理及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报考专业须为本职工作岗位内容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
(2)被推荐人原则上应是部门拟重点培养的优秀后备骨干(以每年部门报人事处备案的信息为准);
(3)被推荐人申请攻读在职硕士应进所工作满3年(时间从进所日起至正式入学日止);
(4)被推荐人申请攻读在职博士应进所工作满2年(同上)。
二、申报流程
(1)各部门梳理统计本部门新增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教育人员情况,于3月24日前组织完成本部门新增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教育人员的内部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将考核通过人员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根据部门青年职工的数量原则不超过3名,个别大部门不超过5名。
(2)对非本所学科方向(主要指经济,情报编辑和管理类等)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求,部门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推荐说明(须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便报所长办公会讨论。报告内容包括被推荐人是否是部门拟重点培养的后备骨干人才,现任岗位和职责,拟攻读学位的主要专业课内容,及其与其本职岗位的关联性和培训的必要性。
(3)人事处于4月14日前完成被推荐人信息审核和所级专家评审,并将相关评审结果报所长办公会审批。
(4)通过所长办公会审批者,纳入所培训计划统一管理。
联系人:仲志磊(分机1032)
人事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