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支撑部门、各职能部门:
2016年度总结及考核工作,对照所《2016年管理工作要点》、《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指标要求》、《2016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等,重点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落实、中心任务完成、改革创新推进、运行管理水平等工作成效。通过总结考核,找问题、提措施,进一步改进管理和提升绩效。
现就做好2016年总结及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范围
(一)所领导、所长助理考评
所领导班子成员、所长助理按照“德、能、勤、绩、学、廉”六个方面要求,在所年度考核大会上对分管职责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并在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所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参加上海分院所(局)级领导干部考核。
(二)部门考核
召开所年度考核大会,采用定性得分(考核大会测评)与定量得分(年度量化考评表)加权相结合的方式对部门进行考核,科研部门(含各研究室、光电制造工程中心、工厂等)定性指标权重为40%,定量指标权重为60%,支撑和职能部门(含信息中心、条件保障中心、软件支撑中心、职能部门等)定性指标权重为60%,定量指标权重为40%。
(三)党支部(总支)考核
召开所年度党支部考核大会,对各党支部(总支)进行考核(另行发文)。
(四)中层干部考评
1.研究室、支撑及职能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在所年度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考核。所年度考核大会考核情况加权部门内部群众测评情况,为干部考核测评最终结果。
2.党支部(总支)书记在所党支部考核大会上进行考核测评。所党支部工作考核大会考核情况加权部门内部群众测评情况,为党支部(总支)书记考核测评最终结果。
3.对中层干部进行部门内部群众测评。考核工作小组到各部门,组织职工代表对本部门党政中层干部(正副职)进行测评。
(五)职工考核
按照《关于二○一六年度职工考核的实施意见》(文件另发)组织实施。
二、考核日程安排
(一)2016年12月12日(周一)下发文件及部门工作报表,布置2016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
(二)2017年1月6日(周五)前,各部门提交:《2016年度部门工作总结》(要求见附件1),《2016年度部门工作报表》(附件2),《2016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评表(自评分)》(空表2016年12月23日前下发)。1月11日(周三)前,各部门提交:部门工作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PPT)。
2017年1月10日(周二)前,各党支部(总支)提交:《2016年度党支部(总支)工作总结》,支部工作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PPT)。
相关考核工作文件、表格均可在所内网上下载。请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三)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9日考核工作小组完成研究室、支撑及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的群众测评,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作报表、考评表进行核实,完成考评表他评分给分,并形成《2016年度研究室绩效情况汇总表》。
(四)2017年1月13日(周五)召开所党支部考核大会(通知另发)。主要内容:听取支部(总支)工作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并对支部(总支)以及书记进行考核测评。参加人员:党委委员、考核委员会有关人员、党支部(总支)书记参加会议并测评考核对象,支部(总支)副书记列席会议听取汇报。
(五)2017年1月14日(周六)所年度考核大会(通知另发)。主要内容:听取所领导、所长助理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听取部门工作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并对部门以及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考核测评。参加人员:所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委员会有关人员、部门党政正职参加会议并测评考核对象,部门党政副职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对所领导班子成员、所长助理进行民主测评。
(六)2017年1月17日(周二)前考核工作小组完成部门及干部考核结果汇总。
(七)2017年1月20日(周五)前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部门及干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与部门和干部年终绩效挂钩。
(八)工作机构
部门和干部考核委员会保持不变(见沪技物所字〔2013〕28号)。
部门和干部考核工作小组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开展工作,相关职能、支撑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按照分工核对各部门定量考核指标的自评分,给出他评分;完成各部门定量考评中的满意度测评;完成中层干部部门内部群众测评;考核大会组织工作;完成绩效考核得分测算。组成人员如下:李向阳、李范鸣、周士兵、顾明剑、李广山、黄初霜、牛相林、潘建珍、张玉荃、李淑微、黄景瑄、涂步华、沈琼颖、程敏丽、程 芳、张其帅、吴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