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是纪念建党82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弘扬先进,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斗志,为实现抗非斗争新胜利,为完成我所二期创新和十五任务,全面推进研究所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就我所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本所的各党支部及中共正式党员均可参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支部在思想、组织、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完成科研、开发、生产以及抗非斗争等各项工作任务中,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所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显著成绩。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敬业爱岗,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弘扬正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要求
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各支部应组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一年来开展支部工作的情况和党员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到发扬成绩、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评选工作要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法,有序开展,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应在6月20日前将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推荐登记表填妥上报,党务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组织工作。
四、名额分配 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活动拟评选出先进党支部约占总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5%。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拟在今年“七·一”由所党委命名、表彰,分别授予奖状和荣誉证书。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工作有关事项
1.在先进党支部评选中,各党支部可推荐2~3个党支部作为先进党支部提名。
2.在优秀党员评选中,推荐对象的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党员总数的5~10%。推荐人数2人以上,在上报时应注明排序。
3.材料要求
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表格中获先进称号和受过何种奖励栏需填1998年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主要事迹撰写字数800~1000字,要求写实,事迹突出,评价准确,上报时请附上软盘。
中共中国科学院
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