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和上海技物所《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根据党委年度创新文化建设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17-2018年度所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先进文明部门(班组)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两年以上且满足相关条件要求的部门(班组),可以进行申报。其中,班组(含团队)应有职工3人及以上,一般不跨部门。
(一)先进文明部门条件
创新驱动发展: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完成科研生产、管理、支撑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成绩突出。
组织领导坚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务实、廉洁勤政;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创新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管理科学规范:重视部门内部建设,二级管理办法健全、执行规范,工作高效有序;职工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
党员作用突出:重视党组织建设,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作用明显,守初心,担使命,能团结带领群众做好各项工作。
文化建设有力:抓好队伍建设,职工思想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团结和谐氛围好,凝聚力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科研生产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有效落实安全、保密、消防等措施,未发生重大失泄密以及危及环境、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事故。
(二)先进文明班组条件
创建活动好。有班组文明公约和年度创建计划,措施具体可行,取得的成效明显。
完成任务好。践行爱国奋斗精神,立足岗位做贡献,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科研生产、支撑服务和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
团结协作好。职工的大局观念和团队意识强,组内同志间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促进了部门和班组各项工作的开展。
遵纪守法好。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坚持以国家和所的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纪和违法问题发生。
在科研生产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有效落实安全、保密、消防等措施,未发生重大失泄密以及危及环境、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事故。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数量
先进文明部门5个,先进文明班组10个。
(二)评选程序
1、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由各部门进行推荐和申报。
2、创新文化建设委员会(文明委)负责考核并提出建议名单,党委会讨论通过,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并通过公示后授予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部门创新文化建设的抓手。
2、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成绩显著、职工认可的先进典型评选上来,达到弘扬先进、营造氛围、激励带动作用。
3、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文明创建工作特色、讲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相关改进、提高的思考。文字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申报表》(见附件1)。
2、《先进文明部门创建工作自评估表》、《先进文明班组创建工作自评估表》(见附件2)。
3、部门(班组)文明创建活动事迹材料。对照评选条件撰写文明创建活动事迹材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申报表》、《自评估表》(所网站通知栏内下载)和事迹材料经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综合办公室。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报送。
(四)相关情况说明
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具有关部门在2017-2018年度安全、稳定、保密、廉洁从业、违法违纪、质量、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说明,供考评委参考。
联系人:付立英 分机:1397,任远 分机:1009
e-mail: fuliying@mail.sitp.ac.cn, renyuan@mail.sit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