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条件处是所固定资产、物资供应、科研条件及后勤保障管理的职能部门。
职责范围:
一、负责所仪器设备、房地产、家具、图书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合同审核与盖章;负责使用部门自行采购过程的管理;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管理。按照“业务一体、管办分离”原则,主管条件保障中心业务工作。
三、负责所基本建设项目及园区规划工作。
四、负责所型号产品合格供方的管理。
五、负责所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
六、负责所实验室和办公用房的改造、园区维修、房屋拆除等零星基建项目的管理。
七、负责所科研用房与办公用房的调配。
八、负责所大型仪器设备档案和基本建设档案的管理。
九、负责所水电气、空调净化等园区运行保障和后勤服务保障的管理工作,受所委托与德虹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一、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