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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先进文明部门(班组)评选工作的通知
| 17-06-06 | 访问次数: | 【 【打印】【关闭】

  各研究室(中心、工厂)、各职能部门、各党支部: 

  按照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和《上海技物所精神文明和创新文化建设活动管理条例》,根据所党委年度创新文化建设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15-2016年度所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先进文明部门(班组)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能够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两年以上且满足相关条件要求的部门(班组),可以进行申报。其中,班组应有正式建制,且有职工3人以上的单位。 

  (一)先进文明部门条件 

  围绕所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科研生产、管理、支撑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勤政、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创新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重视党组织建设,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作用明显,能团结带领群众做好各项工作。 

  抓好队伍建设,职工思想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团结和谐氛围好,凝聚力强。 

  各项制度完善,工作高效有序。 

  工作环境规范整洁,职工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未发生保密、治安、消防等方面重大安全事故。 

  (二)先进文明班组条件 

  创建活动好。有班组文明公约和年度创建计划,措施具体可行,取得的成效明显。 

  完成任务好。发扬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科研生产、支撑服务和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 

  遵纪守法好。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坚持以国家和所的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纪和违法问题发生。 

  团结协作好。职工的大局观念和团队意识强,组内同志间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促进了部门和班组各项工作的开展。 

  安全工作好。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工作环境整洁、优美;保卫、保密、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未发生危及环境、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事故。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数量 

  先进文明部门5个,先进文明班组10个。 

  (二)评选程序 

  1、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由各部门进行推荐和申报。 

  2、所创新文化建设委员会(文明委)负责考核并提出建议名单,党委会讨论通过,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并通过公示后授予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部门创新文化建设的抓手。 

  2、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成绩显著、职工认可的先进典型评选上来,达到弘扬先进、营造氛围、激励带动作用。 

  3、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文明创建工作特色、讲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相关改进、提高的思考。文字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6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20152016年度上海技物所先进文明部门(班组)申报表》(见附件1)。 

  2、《20152016年度上海技物所先进文明部门(班组)创建工作自评估表》(见附件2)。 

  3、部门(班组)文明创建活动事迹材料。对照评选条件撰写文明创建活动事迹材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申报表》、《自评估表》和事迹材料经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综合办公室。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报送。 

  (四)相关情况说明 

  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具有关部门在2015-2016年度安全、稳定、保密、廉洁从业、违法违纪、质量、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说明,供考评委参考。 

    

  联系人:任远      分机:1009 

  e-mail: renyuan@mail.sit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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