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科研成果 研究队伍 研究生教育 合作交流 党群园地 创新文化 科学传播 信息公开 学术出版
本站查询
管理部门
综合办公室
科研计划处
型号项目管理处
人事处
教育中心
质量管理处
财务处
资产条件处
保密安全办公室
  网站链接
中国科学院红外成像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973计划-InGaAs项目
红外联合期刊编辑部
教育中心
所级公共设备区域中心
职工交互平台
图书馆网站
红外器件材料室
专题
党纪学习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党的二十大
安全保密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现在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管理部门 > 人事处
人事处部门职责

  人事处是所人事人才管理的职能部门。 

  职责范围: 

  一、负责所人力资源规划和相关人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国家、上海市、中科院相关人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所人才项目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副职的选派与管理。 

  三、负责所人才招聘、合同聘用、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工考勤、请销假和行政奖惩等日常管理。 

  四、负责所职工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五、负责所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所博士后招聘、进站审核、出站考核派遣等日常管理。 

  七、负责所涉密人员定岗、资格审查、教育培训、护照、脱密等人事管理。 

  八、负责所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因公出国职工政审、因私出国人员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所待岗、待退休、离退休职工等人员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二、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