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是所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
职责范围:
一、负责所研究生教育相关学科建设。
二、负责所导师队伍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所研究生招生、学籍、培养、学位、就业派遣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所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生活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研究生人事档案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所研究生出国留学、联合培养的选派与管理工作。
七、承担所学位委员会秘书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