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计划处是所科技规划、基础和高科技研究项目、对外科技合作和技改任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所学术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职责范围:
一、负责所科技发展规划的策划、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所基础研究、高技术研发(不含型号及型号背景预研)、装备研制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对外签订科研合同;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节点检查与管理。对列入国家、院、市的科研项目,承办相应的外部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三、负责所实验室科研条件建设规划编制。牵头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申请、立项、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按节点检查与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负责所创新专项、重点培育方向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和验收管理;负责组织所装备建设专项的论证、立项、建设和验收管理。
五、负责所对外科技合作管理。负责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和验收管理;负责外来标准化项目的合同管理。
六、负责所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配合人事处对相关科研项目岗位进行梳理。
七、负责所科研项目账号系统、科研档案、科技成果、专利、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
八、负责所国家、院级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负责对口科技学会、协会相关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完成所领导、所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